公告主旨:預告修正「南臺科技大學助教與職員工成績考核辦法」第1、3、4、5、6、7、8、9等條草案公聽會。
說明事項:
一、依112年10月2日第112-03次行政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按為落實考核本校職員工年度工作績效之公平性,以提振工作士氣並消弭各單位以輪列乙等方式評核助教及職員工考績現象,爰律定以乙等為正常表現,甲等為優良表現,故修正評列甲等人數以20%為原則,另為應甲等人數減少及乙等為正常表現評列,故配合新增評列乙等人員比照評列甲等人員,已支年功俸最高薪者,仍支原薪,發給半個月薪俸之年功俸獎金,另新增獎優績效獎勵,評列甲等者另加發獎勵金壹萬元;乙等另加發獎勵金伍仟元。
三、依從新從優原則,本次修法適用於112學年度助教與職員工成績考核。
四、對於旨揭修正辦法草案內容有修正建議者,請於112年10月17日(二)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至L008會議室公聽會現場陳述意見;或於公聽會前與人事室洽詢提供修正建議。